天津楼市新政:京津冀居民购房同权
天津楼市新政:京津冀居民购房同权4月30日,天津市住建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》。根据通知内容,北京市、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、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,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;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,不再核验购房资格;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,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。同时,对有60周岁(含)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,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,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。
页:
[1]